农村俗语:“借死不借生,借婚不借嫁”,这是什么样的地方风俗?

农村俗语:“借死不借生,借婚不借嫁”,这是什么样的地方风俗?
“借死不借生,借婚不借嫁”这句农村俗语是一句省略句式,我们要理解俗语,就得先还原完整句子。原句是这样的:“宁借死,不借生,宁借婚,不借嫁”。这是农村俗语中比较常见的假设句式,农村人不一定非得这样做。
农村还有一句类似的俗语:“宁借丧,不借喜,宁借死,不借生,宁借娶,不借嫁”,也一样简化为:“借丧不借喜,借死不借生,借娶不借嫁”。其中这句与上面一句的意思差不多,只不过是所说的地方风俗范围有所不同而已。
我国很多农村地区,对外人到自己家里办丧事、生孩子、结婚和嫁女四件事情特别忌讳,属于一些地方比较普遍的禁忌风俗,不过不是我国不是所有的农村风俗都是如此。这类风俗,即使在旧时代,城市有别于农村。城里商业发达,人们有较强的商品经济意识,房屋也是一种商品,买卖和出租是常事,民居的风水禁忌相对农村来说要少得多。城里人在租赁的房屋中办丧事、生孩子和结婚嫁女,是比较正常事情。过去的社会如此,现代社会就更是如此了。
而旧时期的农村则不同,人们大多聚族而居,祖祖辈辈都住在一个地方,房屋比较固定,且一代又一代地传给子孙后代。农村老话说,一个家庭及与地方各家庭之间,是“撑不开的土船”关系。意思是说,农村人家就像是泥土的船,是不能随便搬动的,只要动一下土船就会散架,船也就没了。因此,就村庄来来说,一个村庄的人对整个村庄的风水很看重,就个人而言,对房屋风水非常看重。尤其怕被别人破坏村庄和房屋风水的事来,给村子和家庭带来“灾难”。农村人们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,在历史长河中形成了诸多禁忌风俗。
民国时期,一些民俗研究者把我国农耕时期的社会称为乡土社会,把城市称市井社会,把农村风俗称为乡土风俗,或乡土民俗,把城市风俗称为市井风俗。
“乡土”一词,曾经有一段时期,在一些城里人的印象中等同于封闭、落后、愚昧、迷信,多有一点带鄙视色彩的词语。后来,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,很多人从乡村走入城市,或者说很多城里人的祖先曾经是农村人,人们厌倦了熙攘的城市生活,开始怀念农村生活,开始了对“乡土”的牵挂,于是,“乡土”一词逐渐变得“中性”了,有时在一些人的嘴里还有了积极的意义。
但是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,农村也发生了巨大变化,乡村民俗也是常动不息的,有一些带有迷信色彩的乡土风俗正消失或者淡化。
比如说,“借死不借生,借婚不借嫁”俗语中有的风俗就是如此。外人到家里“落月”,即生小孩,在过去是绝对不允许的,即便是自家的女儿,只要是嫁出去了,也是绝对不能到娘家来生小孩的。即便是特殊情况,女儿怀有身孕,没有夫家可归,也只能到远离娘家的牛棚、草屋之类的地方出“落月”,待满月之后才可回到娘家。农村迷信的说法是,女儿在娘家“落月”,为“不洁”,会给家里带来所谓的“血光之灾”,更是污秽了娘家屋场的“风水”。
现在农村家庭小孩少了,人们的思想也开放了,生孩子的方式也改变了(为了安全,生小孩都到医院),很多家庭也就不再讲究了,外嫁的女儿也可名正言顺地在家坐月子。也不见娘家有什么“血光之灾”,可见迷信就是迷信,不可信。还有一些农村人家,因长期在外,房屋出租给别人,也没有这种讲究,甚至包括让外人在自家房屋内结婚和出嫁。但是,直到现在,借房屋给外人办丧事,依然是农村普遍的禁忌。主要是人们对死亡禁忌的心理,这道坎人们还无法迈过去。
现在有些人对“借死不借生,借婚不借嫁”这句俗语,只从字面上来理解,而没有从过去历史背景来理解,也就容易对乡土民俗误读。他们认为,过去农村,房屋可以借给外人办丧事,也可以借给别人成婚作洞房,就是不能借给人生孩子和出嫁。这与旧时社会的普遍风俗不相符,俗语中所说的虽然都是迷信说法,但在解释这类俗语时,还得尊重历史事实,还原历史真相。
举一个例子,我国有些农村(不是的有的),直到现在,一些上了八九十岁的老父老母,如果不是在家中老去,而是在医院,或者野外老去,按当地风俗是不可把老人放入家中,而在外面搭棚子停放遗体,家里只可以办一些丧事中程序性的事务。过去农村更加讲究,如果有人要借别人家的房屋办丧事,有这种可能吗?
因此,从旧时代农村社会背景来说,“借死不借生,借婚不借嫁”俗语中提到的四件事,哪一件都没能借房屋给人家。在旧时农村人的观念之中,这四件事,没有好事,都是坏事,没有更好,只有更坏。只是相比较而言,把房屋借给别人生孩子比借给别人办丧事更坏,把房屋借给别人嫁女比借给别人结婚更坏。
也就是说,这句俗语是两种假设,假设把房屋借给外人生孩子和办丧事,这两件事中,只能选择其中一件,农村民俗认为,借给别人生孩子比借给别人办丧事更坏一些。同样的道理,假设把房屋借给外人结婚和嫁女两件事,只能选择其中一件,那让外人嫁女比让外人结婚要更坏一些。
农村的迷信观念认为,外人借房屋办丧事,等于是家里办了丧事,农村俗语说“孝子三年不抬头”。一般农村说法,借房屋给人办丧事,也会与孝子一样,家里会有三年不好的运程。还有的地方说,让别人到自家房屋内办了丧事,只要把房屋拆除,重建新房,就什么事也没有了。这样来,家里的损失也太大了。而借房屋给外人生小孩,会永久性地坏了屋场的风水,即便是拆除旧宅,新建房屋也不用。这样的屋场不能再用,必须得另选新屋场,这样家里的损失会更大。
有的农村风俗认为借房屋给人办丧事和生孩子是一样的,都是对屋场永久性的破坏。当然,也有的地方对亡故之人区别对待,正常去世的老人,对屋场“风水”影响比较小,而非正常死亡和年寿较短的人,则对屋场“风水”影响是破坏性的。
借屋房给外人结婚和嫁女,俗语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说法。有的地方说,借房屋给人结婚比借房屋给人嫁女要好。但反过来了,认为借房屋嫁女,不会对屋场“风水”有影响,相反,把房屋借给外人结婚导致最坏的结果。民间有俗语说:“宁借人停丧,不借人成双”,指的就是这种地方风俗。
上文提到的“借给外人”,在旧时农村也是有说法的。“外人”主要是指不是同姓同家族的人,即外姓的人。也有指虽然同姓,但是血缘关系比较远的人。
一般来说,很多地方同村同族的人(也有是五服内,也有是房族内),就没有俗语的这种讲究了。比如说,堂叔(族叔)的房屋可借给堂侄(族侄)做婚房,也可以带给他们生孩子。但就是自家亲生的女儿或侄女,“嫁出去的女儿,泼出去的水”,是“外人”,这就是旧时封建社会的内外有别。
在一些农村地区,还有类似的风俗说法,比如说,旧时,女儿女婿回娘家时,包括侄女侄女婿、堂侄女堂侄女婿到叔伯家中,皆不可同床,但是,儿子和儿媳在自家就不用说了,侄儿侄媳、堂侄儿堂侄媳到叔伯家中则可以同床。这也是旧时的“内外有别”之说。
通过上面的分析,我们可以得出结论,“借死不借生,借婚不借嫁”的迷信说法是幌子,是用来吓唬人的话。旧时农村人主要还是希望自己有一个安宁平和的家,一个能趋利避害的家庭环境。其实现在不管是城市,还是农村,谁不希望自家拥有一个美好的家。这句俗语有对现代的农村来说,已经与时代发展农村新风尚不符,过时了,应该淘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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